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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锡市民政局2008年上半年纠风工作总结》的报告
〖发布日期:2008-08-17〗〖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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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市民政字〔2008〕97号                                        签发人:敖丁柱

关于《锡市民政局2008年上半年
纠风工作总结》的报告

 

市纪委:
    2008年上半年,市民政局纠风工作在盟民政纪检组和市纠风办的具体指导下,坚持以经济建设和民政工作为中心,狠抓了纠风工作责任制的签订;民政专项资金的发放管理和使用;窗口行业的行风建设活动,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我局上半年的纠风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㈠根据自治区纪委工作全会、自治区人民政府廉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及锡市廉政暨纠风工作部署,依照市纠风办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单位的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纠风工作安排意见。并于2008年3月民政局与窗口单位签订了纠风目标责任书,为开展好2008年的纠风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㈡为了确保民政系统各项纠风目标落到实处,更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的力度,经研究决定,成立行风监督领导小组,为我局纠风工作的顺利开展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㈢今年我市民政系统行风建设重点是:婚姻机关登记、殡葬服务单位等民政窗口单位,上半年按要求进行了自查,年底我局将进行全面的评议检查。
    ㈣为了使我市民政各项专项资金管理规范、使用合理,杜绝专项资金在使用上混乱、挪用、截留、贪污等现象,根据自治区民政厅2008年的工作安排和盟民政局《关于在民政系统开展专项执法监察的实施意见》精神,市民政局抽调相关科室人员组成专项执法监察小组,于4月16日至25日,对2006--2008年度各项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为期9天的执法监察。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的整改建议,并责令限期整改。通过对2006---2008年民政专项资金的执法监察,我们明显感到:我地区在民政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上,领导重视、专款专用,切实保障了广大困难群众的基本权益,确保了“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民政工作理念的实现,维护了民政部门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㈤重视信访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贡献。民政部门作为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部门,上为党和政府在调节社会利益、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下为百姓排忧解难,提供服务。今年市民政局,对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高度重视,能解决的及时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给群众解释相关政策,耐心地做好思想工作,做到有问必答,有信必复,避免矛盾激化。在平时工作中对于群众来访,无论是优抚对象,还是下岗职工或者是贫困牧民群众,都能热情接待,及时解答他们提出的问题,为他们排忧解难,对于市领导交办的信访工作,局领导高度重视,情况明确后及时给予回复汇报或书面答复,对于情况不清楚的及时安排人员,调查了解,摸清情况后,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供领导参考,需要解决经济困难的,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给予解决,使上访群众的满意。
    ㈥各项资金收支情况。2008年1--8月我市有4578户9438人享受低保救助,累计发放救助金1024.2万元;2008年有662户1437人享受牧区低保救助,上半年发放救助金43.1万元;2008年贫困大学生每人按1000元标准救助,截止到目前,已有42人得到救助;2008年1--8月份城乡医疗救助171人,发放救助金48万元;2007--2008年冬春期间为各苏木镇1665人,发放救济口粮20万斤,发放新旧衣物750件,棉被50套;2008年3月盟民政匹配40万元救灾资金。

    6月26日发生特大洪灾后,地方财政匹配救灾款60万元。据统计,截止到目前全市房屋倒塌(有户有证)140户、403人,每户发放救灾款2500元,共计35万元;房屋被淹116户、353人,每户发放救灾款1000元,共计11.6万元;需粮食救助人口779人,每人发放1袋面,共计779袋面;需食用油256户,每户发放1桶食用油,共计256桶油;救助受灾有本市户口人员249户、766人 ,每人发放救灾款200元,共计15.32万元;救助受灾无本市户口人员33户、91人 ,每人发放救灾款100元,共计0.91万元;另外给牲畜受灾的12户发放救助金6万元。合计发放救灾款69.59万元。其中,救灾粮和无本市户口人员的补助金100元,共计3.71万元由市民政局拨付。不包括在所发放的救灾款69.59万元里。
    另外灾情发生第二天我局拨给杭盖街道办事处200袋(6000斤)救济粮、30套被褥、1万元救灾款。给白音锡勒牧场发放了200袋(6000斤)救济粮、20顶帐篷,以解灾民燃眉之急。
    2008年1--8月盟下达优抚对象抚恤经费指标44.2万元,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17.7万元,优抚对象和部分军队退役人员生活补助指标2.1万元。
    二、存在的问题
    上半年我们开展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市纠风办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进一步加强纠风工作的宣传力度;二是对行风监督员的作用发挥不够。有待于我们在今后工作加以改正。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下半年纠风工作继续按照盟民政局纪检组和市纠风办的安排部署,开展好本系统的纠风工作。
    ㈠继续开展创建基层窗口行业建设先进单位和申报行风建设示范窗口单位活动。八月份将组织行风监督员及有关科室人员对基层窗口行业单位进行评议。
    ㈡民政直属单位和局机关财务要把资金管理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范围,加强监管审计,要用制度管人管事,建立健全拨、管、用的机制。要主动适应财政体制改革要求,推进按预算办事、运用科学民主方法使用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尤其是救济救灾资金,更要严格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落实到位,杜绝截留、挪用的违规现象。
    ㈢在专项资金的使用上,要主动适应公开透明办法的要求,积极推进民主评议、张榜公示、卡片管理等办法,使各项专项资金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使用。
    ㈣对城市低保金标准、优抚对象补助标准要统一口径,把应享受的基础标准和当地财政生活补助,在发放时要区分填写,并给低保对象和优抚对象将政策解释到位,防止上访现象发生。
    ㈤要加强基层民政助理和民政干部的业务培训力度。一是提高“为民”意识、增加“为民”情感、落实“为民”措施,熟练掌握各种民政帮扶政策。二是在资金管理使用和档案管理上,要严格要求、规范管理,尽快纠正检查中出现的错误,努力实现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二○○八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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